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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:律师代理申诉成效显著 一年来近四成案件当场息诉

  “截至2016年6月底,全省值班律师接待的7738件案件中,申诉人当场表示同意律师的意见、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、不再申诉的有3008件,占 38.9%。”相关负责人在近日举办的山东律师代理申诉培训班上,对山东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一年来的情况作了介绍。此次培训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司法厅和省律协联合举办。

  据悉,自去年6月1日山东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启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试点以来,省、市两级法院按照《关于做好与律师开展代理申诉有关衔接工作的意见》的要求,均确定了专门联系人,专职负责与值班律师的工作衔接;各值班律师事务所对部分申诉人实行分流预约接谈,引导申诉人到律所进一步深谈,律所安排专人随时接待。

  同时,山东高院还制定了《值班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工作细则》,各级法院切实落实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“四个优先”,并逐步扩大代理申诉案件范围,执行异议复议等信访案件也从7月份开始纳入代理申诉律师的咨询代理范围;省司法厅、省律协制定了《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实施办法》和《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表彰办法》,明确了代理申诉值班律师事务所和值班律师的选任条件、程序等,规定每年对值班律师事务所、值班律师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。

  实践中,山东法院和代理申诉值班律师事务所不断总结经验。比如,青岛中院建立了绿色通道,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诉复查立案建议,经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,立案导入诉讼程序后直接由立案庭重新组成合议庭办理;在山东高院值班的五家律师事务所尝试采取“2+2+2”双岗双律师双记录员的模式,有的一次派 8名律师到岗值班,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,确保所有找值班律师的申诉人当天都能得到接待。

  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开展一年以来,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认同,也促进了涉诉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,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。截至 2016年6月底,全省值班律师接待的案件中,值班律师与当事人达成代理意向案件378件,法院共受理审查值班律师代理申诉案件341件,目前已经办结 149件,进入再审程序31件,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